關于做好2021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項目(教師學習進修)申報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校屬各單位:
根據(jù)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21〕50號)要求,為做好此項申報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內(nèi)容及申報要求
(一)有計劃地資助中青年教師到省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攻讀博 士學位或進修、訪學。申請者為在職在編教師,年齡在申報 當年 12 月 31 日前不超過 45 歲(1976年以后出生)。
(二)申報攻讀博士學位、進修、訪學資助為已在人事處進行學習進修備案,2020年已派出但未被資助或 2021年擬派出的教師。教師進修一般為半年,訪學一般為 1 年。教師攻讀博士學位一般按 3 年學制資助。
(三)今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項目無申報名額限制。
(四)同等學力申請博士學位、攻讀省內(nèi)高校學位等不 在本項目資助范圍內(nèi)。
二、經(jīng)費資助
(一)重點支持到與我省簽訂省校戰(zhàn)略合作協(xié)議的高校(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天航空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農(nóng)業(yè)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中國民航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東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共 24 所))進修、訪學和攻讀博士的教師。對到其他省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進修、訪學和攻讀博士學位的教師,視 2021年經(jīng)費情況適當支持。
(二)已經(jīng)獲得其他各級各類進修訪學和攻讀學位項目資助的教師,本項目不再重復支持。
三、申報時間和材料要求
(一)符合條件的教師申報此項目請報名登錄:進入云南財經(jīng)大學網(wǎng)站-網(wǎng)上服務大廳-業(yè)務系統(tǒng)-人事系統(tǒng)-進修培訓管理-進入服務-教職工組-申請-點擊“省院省校教育合作攻讀碩士/博士博申請表”或“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進修訪學申請表”-填寫申請表-提交-導出-線下請領導審核簽字蓋章。
(二)各院、各單位的人事系統(tǒng)管理員在本單位(部門)領導線下審核同意后,請及時登錄人事系統(tǒng)點擊審核通過。
(三)申請表連同申報教師的錄取通知書、委托培養(yǎng)三方協(xié)議和學費收取通知單、身份證件等材料復印件各一式6份于2020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報送人事處教師教學發(fā)展中心(致遠樓311-1室),逾期不再受理。聯(lián)系人:徐老師,聯(lián)系電話:65192493、短號(8493)。
特此通知。
人事處
2021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