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9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項目(教師學習進修)申報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校屬各單位:
根據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9〕48號)要求,為做好此項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內容及申報要求
(一)2019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項目(教師學習進修)有計劃地資助中青年教師到省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攻讀博士學位或進修、訪學。申請者為在職在編教師,年齡在申報當年12月31日前不超過45歲(1974年以后出生)。
(二)申報攻讀碩士、博士學位、進修、訪學資助為已在人事處進行學習進修備案,2018年已派出但未被資助或2019年擬派出的教師。教師進修一般為半年,訪學一般為1年。教師攻讀博士學位一般按3年學制資助。
(三)今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項目無申報名額限制。
(四)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攻讀省內高校學位等不在本項資助范圍內。
二、經費資助
(一)重點支持到與我省簽訂省校戰(zhàn)略合作協(xié)議的高校(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天航空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農業(yè)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中國民航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東北大學(共23所))進修、訪學和攻讀碩士、博士的教師。對到其他省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進修、訪學和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教師,視2019年經費情況給予適當支持。
(二)已經獲得其他各級各類進修訪學和攻讀學位項目資助的教師,本項目不再重復支持。
三、申報時間和材料要求
請各院、各單位積極組織推薦符合條件的教師申報此項目。有推薦人選的單位于2019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將附件1和附件2(含電子版)加蓋單位公章后連同申報教師的錄取通知書、委托培養(yǎng)三方協(xié)議和學費收取通知單、身份證件等材料復印件各一式2份報送人事處教師教學發(fā)展中心(致遠樓317室),逾期不再受理。聯系人:徐老師,聯系電話:65192493、8493。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19年申報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進修訪學教師名單匯總表
2. 2019年申報省院省校教育合作攻讀碩士博士名單匯總表
人事處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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