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財經大學2022年商學院博士研究生碩博連讀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9 號)及《云南財經大學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結合商學院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復試形式及內容
(一)復試形式
復試形式采取現(xiàn)場面試方式。
(二)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知識、研究業(yè)績、博士研究生學習階段初步研究計劃。復試分數(shù)滿分100分,復試時長一般不少于20分鐘/考生。
1.英語:滿分10分
主要測試專業(yè)英語、聽力和口語。
2.專業(yè)綜合能力:滿分90分
專業(yè)知識、研究業(yè)績、博士研究生學習階段初步研究計劃。
(三)“師資培養(yǎng)計劃”
報考“師資培養(yǎng)計劃”的考生須參加教師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考生才具備擬錄取資格。具體方案詳見《云南財經大學2022年“師資博士研究生培養(yǎng)計劃”教師能力考核實施方案》(附件3)。
二、繳費
(一)繳費
繳費時間:2022年1月4日15:00-1月4日16:30。
(二)考生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指定方式完成復試費用繳納,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學校取消其復試資格。
三、復試安排
(一)復試日期
復試專業(yè) |
復試日期 |
復試地點 |
會計學 |
1月5日 |
南院逸夫樓521室 |
企業(yè)管理 |
1月5日 |
南院逸夫樓521室 |
技術經濟及管理 |
1月5日 |
南院逸夫樓521室 |
具體復試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四、成績公布
考生的復試成績由商學院在云南財經大學商學院網站公布。
五、錄取及公示
(一)總成績計算
1.碩博連讀
總成績=復試成績總分轉化為百分制分數(shù)。
2.復試合格是指考生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質考察合格,并且復試總成績不低于60分。
(二)錄取辦法
1. 碩博連讀
導師根據(jù)招生計劃,從報考本人的復試合格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考生(若擬錄取考生主動放棄錄取資格,則遞補后一名考生),學校審核錄取。
2.“師資培養(yǎng)計劃”
“師資培養(yǎng)計劃”的招生導師,根據(jù)招生計劃,從報考本人的復試合格且教師能力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考生(若擬錄取考生主動放棄錄取資格,則遞補后一名考生),學校審核錄取。
3. 以下情況不予錄取
(1)體檢不合格。
(2)思想品德、政治素質考察不合格。
(3)復試成績總分(轉化為百分制分數(shù))低于60分。
(4)報考“師資培養(yǎng)計劃”的考生教師能力考核不合格,不能按“師資培養(yǎng)計劃”進行錄取。
4. 調劑原則
出現(xiàn)招生專業(yè)(方向)或導師的招生計劃未完成時,按以下原則進行調劑:
(1)按總成績優(yōu)先進行調劑。
(2)從復試合格且未被錄取的考生中調劑。
(3)在同一學科門類內調劑。
(4)在相同招考方式內調劑。招考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申請-審核制和碩博連讀。
(5)不接受校外調劑。
5. 考生擬錄取后,錄取類別為非定向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本人人事檔案轉入我校;錄取類別為定向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保證全脫產學習的證明材料以及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書。
六、體檢
1.體檢要求
我校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體檢項目
(1)五官科:視力/矯正視力。
(2)外科:身高、體重、淋巴、甲狀腺、脊柱。
(3)內科:血壓、發(fā)育及營養(yǎng)情況、神經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臟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
(4)心電圖。
(5)化驗檢查:肝功、腎功、血糖測定、血常規(guī)。
(6)胸部X透視(肺結核)。
3.體檢報告提交
擬錄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yī)院進行體檢,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交近2個月內(按提交截止時間計算)的體檢報告。
體檢報告提交截止時間: 1月21日前 。
體檢報告提交方式: 以考生編號+姓名命名,發(fā)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
七、函調人事檔案
商學院對擬錄取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函調人事檔案,具體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
八、相關費用
根據(jù)物價局批準標準,相關費用收取標準:
復試費:150元/人。
九、違規(guī)處理
(一)復試考生應提前認真閱讀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以及云南財經大學和報考學院(中心、所)發(fā)布的相關招考信息。
特別提醒: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
(二)對在考試過程中,違反誠信、規(guī)范應試相關規(guī)定者,無論何時,一經發(fā)現(xiàn),將取消考試成績或錄取資格,觸犯法律的,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三)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復試過程中禁止錄音、錄像和錄屏。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以任何形式錄制、復制或傳播與我校復試相關的內容。復試過程中,所有涉考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相關規(guī)定,對復試過程和內容保密。
十、監(jiān)督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招生考試工作進行監(jiān)督并受理考生投訴,培養(yǎng)單位紀委委員參與監(jiān)督工作。考生如發(fā)現(xiàn)招生過程中存在違紀行為,可在1月15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投訴。
(二)投訴方式
電話:0871-65114879
郵箱:[email protected]
十一、咨詢渠道
商學院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復試期間各項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
聯(lián)系人:李老師 字老師
聯(lián)系電話: 0871-65113042
聯(lián)系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云南財經大學2022年博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附件2:云南財經大學定向培養(yǎng)博士研究生合同書
附件3:云南財經大學2022年“師資博士研究生培養(yǎng)計劃”教師能力考核實施方案
附件4:云南財經大學商學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復試考生健康安全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