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簡介
為配合國家西部大開發(fā)戰(zhàn)略,,依據我省社會經濟發(fā)展急需和重大項目工程,、重大專項對人才的實際需要,,加快我省急需人才和高層次人才的培養(yǎng),,支持我省經濟,、教育,、科研事業(yè)的發(fā)展,,促進我省與世界各國的交流與合作,,按照西部地區(qū)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選派辦法和年度選派計劃,,云南省教育廳與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合作,計劃于2013年以云南省西部地區(qū)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資助方式在全省范圍內選拔各類出國留學人員90名左右,。
二,、資助方式及學科
(一)采取由國家留學基金委、云南省教育廳和派員單位聯合資助的方式,,選派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二)立足于選派西部急需專業(yè)和人才,以加大西部地區(qū)人才培養(yǎng)力度,,重點資助云南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fā)展急需的學科和各單位發(fā)展急需的學科,。
三、資助類別
(一)資助計劃、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高級研究學者(6個月):10人左右,。
2.訪問學者(含博士后研究,;12個月):65人左右。
3.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統(tǒng)一組織派出的出國研修項目(3-6個月):17人左右,。
(1)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出國研修項目(澳大利亞國立大學):5人左右,。
(2)中學英語教師出國研修項目(英國里丁大學):6人左右。
(3)高校英語教師出國研修項目(英國阿伯丁大學):6人左右,。
(二)資助內容: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及在外留學期間的生活費,。
(三)資助標準:按最新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獎學金資助標準發(fā)放。
(四)留學單位:留學人員應派往教育,、科技發(fā)達國家和地區(qū)的知名院校,。
四、 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應符合《2013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規(guī)定的申請條件,;
(二)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業(yè)務素質并在工作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三)申請人應為高等院校,、企事業(yè)單位、各行政單位,、科研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暫不受理無業(yè)人員、個體從業(yè)者及正在境外學習或工作人員的申請,;
(四)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和地方公派資助的出國留學人員,,回國后工作須滿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請;如回國后做出突出成績者,,回國三年后可再次申請(須附所在單位重點推薦意見函及有關證明復印件),;
(五)大學本科畢業(yè)人員一般應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2008年7月31日前參加工作);碩士畢業(yè)應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2011年3月31日前參加工作),;
(六)具有相當的學術水平,、業(yè)務能力及發(fā)展?jié)摿Γ?/p>
(七)訪問學者申請者年齡在50歲以下(196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八)身心健康,;
(九)外語水平須達到留學基金委規(guī)定的出國留學的外語標準,,具體是:
1. 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并達到合格標準(成績兩年有效);
2. 外語專業(yè)本科(含)以上畢業(yè)(專業(yè)語種應與申報留學目的國使用的語種一致),;
3. 近十年內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或連續(xù)工作一年(含)以上,;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參加相應語種培訓并獲結業(yè)證書(成績兩年內有效);
5. IELTS 考試6分以上(成績兩年內有效),。
(十)對于語言類申請人,,除“高校英語教師出國研修項目”,、“中學英語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及經基金委批準的各地利用自有渠道設立的子項目外,申請以自行聯系方式派出的語言類候選人,,須提前對外聯系并獲得外方邀請函后方可申報,。
五、 申請辦法
(一)申請人應于2013年4月6日至4月25日進行網上報名(http://apply.csc.edu.cn),;
(二)各派員單位于2013年4月26日前,,報申請人書面申請材料一式六份(原件一份,復印件五份,,申請材料網上報名系統(tǒng)自動生成,,按提示上傳后下載并打印),;
(三)各有關單位應根據本單位人才培養(yǎng)的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組織本單位人員申請西部項目,,并對申請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單位推薦意見表》應由申請人所在單位針對每位申請人認真填寫,并由申請人所在單位統(tǒng)一提交,;
(四)申報人員所在單位留學主管部門須將五套申請材料按順序整理成冊并加蓋騎縫章,,并在報文中注明將按規(guī)定承擔相應配套經費。(注:此項由我校留學主管部門負責,,申請人所在部門無需蓋騎縫章或附函)
六,、評審及錄取
(一)選拔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項目的評審分為初審、專家聯合評審兩個階段,;
(二)2013年5月,,云南省教育廳將組織省內專家進行初評工作,2013年7月,,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與我省專家進行聯合評審,,采取材料審核及面試相結合方式;
(三)各單位根據擬錄取情況于9月20日以前必須向云南省教育廳一次性提交配套經費,,10月份完成錄取工作,。
七、對外聯系及派出
(一)高級研究學者和訪問學者項目被錄取人員需自行聯系國外留學單位(申請時已獲外方邀請函者,,評審時優(yōu)先考慮),;
(二)西部項目子項目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統(tǒng)一聯系國外留學單位;
(三)為保證選派質量,,提高留學效益,,錄取人員須參加省教育廳統(tǒng)一安排的一周行前培訓后,,方可辦理派出手續(xù);
(四)自行聯系到留學單位的人員需持外方邀請信及外語合格證明到云南教育對外交流中心辦理同意派出函,,再辦理簽證等派出手續(xù),;原則上不準申請延期、改變留學國別,。
(五)留學人員在派出前,,需與國家留學基金委、云南省教育廳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xié)議書》(西部項目專用)并辦理公證,、交存保證金等手續(xù),。
八、其它
(一)獲得云南省西部地區(qū)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資助的留學人員派出后,,其所在國內原工作單位的工資,、待遇等,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國家公費出國留學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2013年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考試安排等有關事宜可查詢考試中心網站:www.neea.edu.cn,。
(三)項目詳情請查閱“國家留學網(www.csc.edu.cn)—出國留學—2013年西部及地方合作項目專欄”有關規(guī)定。
2013年申請及選派程序
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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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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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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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體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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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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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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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6日-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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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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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進行網上報名,,并向各有關省區(qū)教育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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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學校網站申報通知,,咨詢各有關省區(qū)教育主管部門或查詢國家留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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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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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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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專家評審、專家聯合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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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地方專家評審,、留學基金委與地方共同組織專家審核申請人材料并進行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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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具體安排請咨詢各有關省區(qū)教育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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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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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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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評審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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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錄取名單及培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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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通知及有關附件將寄發(fā)至各有關省教育主管部門,,由其轉發(fā)至各單位,再由各單位轉留學人員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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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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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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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派出要求者,,辦理派出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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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錄取人員聯系所在省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及留學基金委辦理同意派出函,;
2.聯系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國處辦理簽證申請、機票預訂手續(xù),;
3.公證《資助出國留學協(xié)議書》,、交存保證金,辦理《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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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出國留學人員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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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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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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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錄取人員聯系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領取機票,、簽證等,陸續(xù)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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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資格有效期內未派出者,,不受理其延期申請,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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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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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1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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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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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未達標的被錄取人員可參加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組織的語言培訓或自行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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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通知由培訓部直接寄發(fā)留學人員,,各培訓部聯系方式請查閱國家留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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