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師生:
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決策部署,深入落實《教育部關于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中共教育部黨組關于完善高校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體制機制的指導意見》《教育部等7部門關于印發(fā)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23年“樹師德 正師風 鑄師魂”師德師風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等文件有關要求,進一步推動學校師德師風建設,暢通師生反映師德師風問題渠道,經(jīng)學校研究,黨委教師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受理師德師風問題的舉報投訴,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舉報投訴范圍
(一)違反《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內容。
(二)屬于《云南財經(jīng)大學師德失范行為負面清單及處理辦法》中列舉的師德失范行為負面清單內容。
二、舉報投訴途徑
學校師生或校外人員可通過以下途徑舉報投訴學校教職工師德師風方面的問題:
(一)通訊地址
學校黨委教師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qū)龍泉路237號云南財經(jīng)大學南院致遠樓306辦公室),郵編:650221。
(二)聯(lián)系電話
0871-65192493,0871-65023255
(三)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三、注意事項
(一)對有明確的被舉報投訴對象且有涉嫌違反師德行為的具體事實、證據(jù)或者明確線索的舉報投訴,予以受理。
(二)舉報人應當據(jù)實提供被舉報人的姓名、單位、聯(lián)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涉嫌發(fā)生師德失范行為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或知情人、基本事實、相關證據(jù)或者明確的線索等。
(三)提倡實名舉報,涉及個人隱私的,為舉報人和證人嚴格保守秘密,維護舉報人和證人的合法權益。
(四)對舉報投訴事項已處理、舉報人在無新證據(jù)或者新線索的情況下就同一事實或者理由重復投訴舉報的,不予受理。
(五)如有借舉報故意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舉報為名制造事端,干擾學校正常工作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處理。
四、處理工作流程
(一)舉報投訴實行“首訴負責制”。任何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舉報投訴人。對來訪投訴的,將指派專人接待并協(xié)助填寫舉報投訴表(見附件);對電話舉報投訴的,將指派專人聽取內容并做好記錄。舉報投訴人的基本情況由舉報投訴人自愿陳述,不得因匿名舉報投訴而拒絕受理。
(二)收到舉報投訴后,學校黨委教師工作委員會實行集中管理、分類處置,涉及嚴重違法師德師風問題線索情況的及時移交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
(三)黨委教師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指派專人與舉報投訴人核對信息、進行調查并形成初步材料,專門深入調查、研究投訴的師德師風方面的問題。
(四)調查結果通過學校黨委教師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提交至黨委教師工作委員會后提出相應處理意見,同時將調查處理結果反饋給舉報投訴人。
學校黨委教師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5月10日